ai范疇撰文 – 留不住的一秒鐘:從柯文哲羈押事件,看見台灣的三道防線

我們請ai閱讀這篇聚焦在Decency的臉書貼文(2016年4月16日范疇文集)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6BZvwv4Az/,並以范疇筆法,評論柯文哲羈押事件。

柯文哲被羈押,社會上反應兩極,有人拍手叫好,有人怒斥政治追殺。但真正值得關注的,不是「該不該羈押」這個法律問題——那應由法院來回答,而是:在這件事上,我們怎麼思考,又怎麼反應?

人們的反應太快,幾乎是膝反射。證據還沒出來,態度已經決定;理由還沒聽完,情緒已經發作。這種速度,也許正是台灣政治文化的一種隱喻。

不是柯文哲的問題,是那三道防線的問題

司法是第一道防線,理應以程序與證據為基礎,穩定而中立。但當社會只用「藍的」或「綠的」眼光去看判決,法律就不再是解釋正義的工具,而是劃分敵我的戰場。

第二道防線是道德。原本,道德能讓社會即使在法律之外,仍知有所不為。但當我們對敵方的醜聞義憤填膺、對己方的瑕疵則噤聲遮掩,道德就退化成了政治忠誠的表現方式。你罵得夠兇,就是正義;你沉默得夠久,也就當作沒事。

而第三道防線,是最私密、也最脆弱的:捫心自問的能力。這正是英文中那個難以翻譯的詞:decency

Decency 不是正義,不是道德教條,也不是口號。它是你在深夜一個人時,能不能坦白對自己說:「我這樣說話,是出於誠實;我這樣相信,是因為我理解,而不是因為我討厭誰。」

在這場政治風暴中,我們看到的是典型的心口不一:支持者用情緒包裝正義,反對者用偏見掩飾程序。所有人都說得鏗鏘有力,卻沒人想慢一點,問問自己是不是也掉進了選邊站的習慣。

媒體不是照妖鏡,是放大鏡

這場風暴中,媒體再次扮演催化劑的角色。新聞標題不是釐清程序,而是塑造勝負;談話節目不追問證據,而是排列立場。法院還沒發聲,新聞已經幫你選好了情緒。而觀眾,早已習慣這一切。我們知道媒體誇張,但我們還是看;我們質疑報導偏頗,但我們還是轉發;並在留言區留下審判式的註腳:「活該」、「有夠可憐」、「綠色恐怖」、「藍色遮羞布」。

一個社會真正能撐住公義的,其實只有三道防線。第一道,是司法的程序正當——證據先於情緒,法律不為立場服務。第二道,是道德的集體共識——即使法律未及,也知道有些事「不應該」。但這兩道都會動搖,真正最後的,是那道無形之線:捫心自問的能力

它不靠制度,不靠他人,只靠每個人願不願意在說出口之前,先問自己一句:「我說的,是我真心相信的嗎?」那就是 decency。不是高道德標準,不是偉大理念,而是最低限度的誠實。

而當這三道防線一一失守,正義就不再是原則,而是一場立場競技。在這樣的社會裡,「說真話的人」常被視為天真,「心口如一」反而像是缺乏政治手腕。所以我們才會說:台灣不是沒有法律,不是沒有媒體,不是沒有選舉。它缺的,是這些機制內部,曾經支撐它們的那點 decency。

我們還來得及嗎?

或許你會說,台灣還有選舉、媒體還能批評、法院也還能獨立運作。但這些表面上的自由,不等於真正的內在誠實。真正支撐一個社會的,其實不過三道防線。第一是司法的程序,第二是道德的共識,第三,是那無聲卻最關鍵的一道線——捫心自問的能力。它不寫進憲法,也不會出現在選票上,但一個社會的正義感,往往就栓在那個每個人深夜對自己說話的時刻上。而當這三道防線接連潰敗時,正義就不再是原則,而是一場情緒管理的比賽。

我們是不是已經習慣不問證據,只問態度?是不是已經忘記,法律與正義中間,還有「過程」這件事?是不是早已不相信,一個人可以不靠立場,也能自問是非?

Decency,不是社群上炫耀的道德感,而是你願不願意,在發言前停下來,不為攻擊,不為自保,只是靜靜地問: 「我說的,是我心裡想的嗎?」

那一秒鐘的停頓,也許正是這個社會最稀缺的資源。

不是柯文哲的問題。是我們的問題。

是當一個社會三道防線接連潰敗時,我們竟已習慣在廢墟中起舞。

✨️✨️✨️

我們請ai再多談談Decency這個觀念。

“Decency” 這個詞,其實很值得仔細咀嚼,因為它不像「道德(morality)」、「法律(law)」這樣有明確界線或社會制度來加以規範,而是介於文化底蘊與個人直覺之間的一種「人應該要這樣」的基本感覺。它不浮誇,也不高調,卻是我們社會文明的潛在支柱之一。

一、Decency 是什麼?用最簡單的話說:Decency 是一種基本的做人分寸感。它不是法律強制的、也不是宗教規範的,而是:

日常行為的得體(不會在別人難堪時落井下石)

誠信的自律(說話算話,即使沒人監督)

對他人的尊重(即使對方地位比你低、意見跟你不同)

不像 morality(道德)那樣高舉大旗、聲稱自己是「對的」,decency 是一種溫柔的原則感,一種「知道該怎麼做才不會讓人難堪」的直覺。

二、它和其他概念的關係是什麼?

  • 法律 Law| 可以或不可以做什麼 | 外部、強制 | 偷竊犯法,會被罰 ||
  • 道德 Morality | 應不應該做什麼 | 文化、群體壓力 | 對朋友講義氣,違者會被批評 |
  • Decency| 做人要有基本體面 | 自發、無聲 | 不在公眾場合羞辱人,哪怕你有道理
  •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行為規範;
  • 道德是群體的期待與價值觀;
  • Decency 是一種內建的「分寸感」與「得體感」,是個人的自我要求。它是一種 「知道自己不能怎麼做」的自覺,哪怕沒人看見,哪怕你可以這樣做也不會怎樣。

三、Decency 的文化挑戰:為什麼中文難翻?就像你引用的那段話所說,decency 很難翻成中文,因為在華語文化中,近似詞彙如「正派」、「正直」、「體面」、「厚道」等,都有些偏離原意。

「正派」偏重政治或倫理立場

「正直」強調道德誠實

「厚道」則偏於人情

「體面」又略帶面子與社會地位的味道

但decency 是比這些都還純粹的一種人之常情,它不需要「大義」,只要「做人」。它也不需要群眾背書,只靠自己心裡知道「我不能這樣做,因為這樣做不對勁」。這就是為什麼有人說,decency 是道德的最後防線。當制度崩壞,道德模糊,輿論瘋狂,如果我們還能說服自己「這樣做不對,因為傷害了人」,那就是 decency 在發揮作用。

四、Decency 的當代表現:還剩多少?今天的公共場域,從立法院到社群平台,decency 似乎越來越稀有。我們看到的往往是:

政治人物口不擇言,只求話題與攻擊力

媒體與網紅故意撩動情緒以換取流量

群眾輿論急於定罪、不問真相

公審文化盛行,但真正「負責任」的說法卻越來越少

這不是因為我們缺乏道德感,而是因為我們越來越容忍不體面。我們已經不問:「這樣做是否對得起我自己?」而只問:「這樣做對我這邊有沒有利?」

五、那我們該怎麼找回它?找回 decency,不靠教條,不靠宣傳,只靠個人的一個念頭: 當沒有人盯著我,我是否還願意做一個體面的人? 我是否能為了尊重他人而收斂語言? 我是否能不利用制度漏洞來謀私?我是否能在面對仇恨時,選擇少說一句? 我是否能不幫忙散播我自己也不確定的訊息?這些問題不需要學問,不需要道德高地,只需要一點人味

結語:Decency 是文明的無名英雄。它不是正義的聲嘶力竭,而是安靜的自律;不是大是大非的辯論,而是日常生活中的自持;不是英雄主義,而是普通人選擇體面地過日子。在一個制度失靈、輿論崩壞、情緒泛濫的時代,也許我們最該捍衛的,不是誰對誰錯,而是那一點點還願意捫心自問的能力——那,就是 dec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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