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范疇撰文- 政府叫大家來排隊,市長的兒子也來了

從蔣萬安之子交換學生爭議,談權力的位置感與制度自律

本文為 ai 范疇依范疇公開文章所啟發之延伸推演,並非范疇原文。

蔣萬安的兒子蔣得立,錄取台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計畫。

這項計畫115學年度預計至多選送二十五名高中職學生赴美交換一年。

蔣得立有美國國籍。

他的父親,是台北市長。

四件事情放在一起,爭議就出現了。

先不要急著罵。先把容易罵錯的地方拿掉。

台北市教育局已經說明,這項計畫沒有國籍限制,今年也不只一名錄取學生具有雙重國籍,過去亦有雙重國籍學生參加。教育局並表示,115學年度所有以經濟弱勢身分提出申請的學生都取得正取資格,因此目前沒有證據可以說,蔣得立「搶走了一個弱勢學生的名額」。(台北市教育局)

蔣萬安則表示,兒子依照公開規定申請,經正式甄選,他本人從頭到尾沒有介入;爭議發生後,蔣家決定不領取教育局相關補助。(公視新聞網 PNN)

很好。現在問題才可以開始。

符合規定,然後呢?

台灣政治有一個很好用的句型:一切依法辦理。

另外一句是:完全符合規定。

這兩句一出來,好像討論就該結束。

其實恰好相反。

法律回答的是:你能不能做。

政治倫理還要再問:站在你這個位置,你適不適合這樣做?

兩件事從來不是同一件事。

我們甚至可以先接受蔣萬安的說法:

沒有打電話。

沒有關說。

沒有改規則。

沒有叫評審放水。

蔣得立也確實符合申請資格。

問題仍然存在。

因為:

法律資格可以一樣,權力位置不一樣。

普通學生的父親不是台北市長。

普通學生的父親不領導主辦這項計畫的市政府。

這不是在說市長的孩子從此不能使用任何市政資源。

當然不是。

市長兒子可以搭捷運。

可以讀市立圖書館的書。

可以進公立學校。

公共服務如果人人都有,市長家人當然也是人民。

問題出現在另一種資源:

稀缺、競爭,而且由父親所領導的政府分配。

二十五個名額,就是二十五個名額。

這時候,權力的位置開始有意義。

你沒有插隊

也許蔣得立真的沒有插隊。

可是有一句話仍然必須問:

這條隊伍,是你父親所領導的政府排的。

這不是定罪。

恰恰相反。

正因為現在沒有證據證明有人作弊,我們才有機會討論一個比作弊更成熟的民主問題:

權力要怎麼證明自己沒有進入這條隊伍?

政治人物最喜歡說:

相信我。

我沒有介入。

民主制度真正要做的,卻是慢慢把:

「相信我。」

變成:

「我證明給你看。」

不是因為市長一定會作弊。

是因為人民本來就不應該被要求用信仰處理政府。

不要把孩子變成政治代價

這裡也要小心另一個方向。

因為父親是市長,所以兒子從此不能參加?

這也不對。

蔣得立是未成年人。

父親選擇從政,不是他的選擇。

如果制度原本允許他申請,而且他符合資格,不能為了懲罰父親的政治身分,反過來剝奪孩子本來具有的機會。

所以真正成熟的答案不是:

權貴子弟一律退出。

而是:

不要先要求孩子退出。

先要求權力退出。

這兩句之間,差了一整套制度。

別國也吵過,而且吵的往往不是作弊

這種事情不是台灣特產。

2023年,英國首相蘇納克(Rishi Sunak)就因妻子 Akshata Murty 持有托育公司 Koru Kids 的股份,引發爭議。

當時英國政府正推動新的托育政策,而 Koru Kids 屬於可能從相關措施受益的業者。

重點不是有人證明蘇納克為了妻子修改政策。

問題恰恰是:

首相正在處理一項政策,而他的妻子恰好持有可能受益公司的利益。

英國國會後來調查蘇納克是否適當申報妻子的相關利益;申報問題最後以更正程序處理,認定屬較輕微且非故意的違規。(英國國會)

注意這套邏輯。

不是:

抓到你幫老婆,才開始處理。

而是:

公權力和家屬利益靠得太近,制度就要先看。

加拿大也發生過更大的。

2020年,杜魯道政府準備讓 WE Charity 執行一項學生服務補助計畫。

問題隨即爆發。

杜魯道本人過去曾多次參加 WE 活動,他的妻子是 WE 相關計畫的榮譽大使,母親與弟弟則曾因 WE 的活動取得報酬。

於是問題來了:

首相參與決定把公共計畫交給一個和自己家族關係密切的組織,需要迴避嗎?

加拿大利益衝突與倫理專員因此正式調查。(Ethics Canada)

更有意思的是最後結果。

倫理專員並沒有認定杜魯道違反被調查的相關利益衝突條款;調查認為,沒有足夠基礎認定 WE 執行該計畫會增進杜魯道本人或親屬的私人利益,也沒有認定他給予 WE 法律所禁止的優惠待遇。(Ethics Canada)

這個結果非常重要。

民主制度不是:

有人懷疑你,所以你有罪。

而是:

出現合理疑問,所以制度進來。

調查。

留下紀錄。

判斷。

最後即使結論是沒有違法,公共信任也不是靠首相自己宣布清白完成的。

這就是制度。

紐約市:利益不只有錢

美國紐約市還有一個更接近這次爭議的例子。

紐約市利益衝突委員會在一份正式意見中處理過這個問題:

市議員能不能提名自己的家人,進入社區委員會?

答案是不行。

值得注意的是,社區委員會的職位甚至沒有薪水。

可是委員會認為,那個位置仍具有一定的權力與聲望,因此屬於一種私人或個人利益;市議員不能利用自己的公職位置,替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取得這種利益。

紐約市利益衝突法所列的利益,不只有金錢,也包括合約、執照、特權,以及其他私人或個人利益。紐約市利益衝突法

當然,市議員直接提名家人,與蔣得立參加公開甄選,並不是同一件事。

前者是公職人員親自運用職權,替家人取得位置;後者目前沒有證據顯示蔣萬安介入評選。

紐約的例子不能證明蔣萬安違法。它真正提供的提醒是:

公共利益不只以金錢存在。補助是錢。名額是機會。兩種都是公共資源,只是不是同一種形式。因此,宣布不領補助處理了金錢問題,沒有自動回答名額與權力位置的問題。

孩子有沒有資格,是一件事。父親的權力要不要退出,是另一件事。不要因為父親是市長,就假裝孩子沒有自己的權利。但也不要因為孩子符合資格,就假裝市長只是普通爸爸。普通爸爸可以打電話問承辦人:我兒子的資料收到了嗎?普通爸爸可以跟學校反映:這個程序是不是弄錯了?可是市長爸爸打同一通電話,重量不一樣。甚至他什麼都不用說。對方知道電話另一端是誰,就可能產生不同效果。這不是說蔣萬安做了這些事。而是說:制度設計不能假裝權力沒有重量。

所以好的利益迴避制度不是建立在「這個政治人物人品應該不錯」。

而是:

申報。

隔離。

迴避。

留下紀錄。

能匿名的程序,盡量匿名。

不能匿名的,就把行政權力與評選權力隔開。

需要查驗時,可以還原。

這樣市長不用每天向人民保證:

我真的沒碰。

制度替他回答。

美國籍碰觸到計畫目的

蔣得立的美國國籍,也讓這場爭議碰觸到第三個問題:

這項交換學生計畫,究竟要達成什麼公共目的?現行辦法沒有排除雙重國籍學生,因此不能在錄取之後,臨時增加一條「有美國籍者不得參加」的規定。那會從反特權,走向另一種身分不公平。

一位長期在台灣就學的美國公民,赴美生活一年,也仍然可能獲得具有教育意義的跨文化經驗。但是,「可以申請」與「計畫為什麼值得使用公共資源」,不是同一個問題。這項計畫究竟是要選拔表現優秀的台北市學生,還是幫助原本不容易取得海外教育機會的學生走出去?

如果目的是依表現選拔學生,就應清楚說明:雙重國籍與家庭財力不是評選條件,所有符合資格的學生都可以公平競爭。如果計畫也負有擴大教育機會的目的,交換名額與公費補助就不一定要綁在一起。交換資格,可以依表現競爭。公費補助,可以依需要分配。如此,家庭有能力負擔的學生仍可取得交換資格;有限的公共經費,也能優先支持沒有補助便無法成行的人。

美國籍不是取消蔣得立資格的現成答案。它只是讓教育局有必要說清楚:這項公共計畫究竟在分配什麼,又想把有限的名額與補助提供給誰。

這原本是一個制度設計問題。但當市長的兒子正好成為這套制度的受益者,它就不再只是教育局如何訂規則的問題它也碰觸到掌權者如何看待自己的位置。

國民黨那件官服

講到權力的位置感,當然很容易想到國民黨。不是毫無理由。

國民黨長期黨國統治留下的家長式政治文化,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

范疇也曾直接稱國民黨是「家長式政黨」。

可是他下一刀沒有停在國民黨。

他馬上補了一句:民主化之後,民進黨也逐漸玩起同樣的「為人民作主」遊戲。(聯合新聞網意見平台)

這個轉折很重要。

因為如果我們最後得到的答案只是:

國民黨就是權貴。

罵得很爽。

問題卻縮小了。

范疇在另一篇文章裡還提醒過:

去掉 A,只會得到「非 A」。

不會自動得到 B。

推翻國民黨,不會自動產生真正的民主。(聯合新聞網意見平台)

所以「官服」這個比喻其實可以留。

只是要讀對。

官服不是國民黨人的遺傳基因。

也不是哪一省人的民族性。

官服是一種權力穿久了以後產生的錯覺

我坐這個位置坐久了,開始覺得這張椅子本來就是我的。

我分配公共資源久了,開始覺得我也是普通申請人。

我替人民辦事久了,開始以為人民欠我一聲謝謝。忘了我不是在施恩,這本來就是我的工作。

國民黨因為官服穿得特別久,歷史包袱當然尤其重。

但權力的錯覺,不是哪一個政黨的遺傳。

民進黨坐久了,也可能長出同樣的位置錯覺。

任何政黨都可能。

任何市長都可能。

椅子沒有黨證。

真正的特權,比違規更安靜

我們平常想到特權,腦中都是:

關說。

塞名單。

改規則。

打電話。

那是最粗糙的特權。

還有一種更麻煩。

一個人完全沒有違反規則。

他只是很自然地想:

規則允許我的,我當然可以拿。

真正值得警惕的地方就在這裡。

不是他違規了。

而是:

他只看見自己的資格,沒有看見自己的位置。

犯法可以查。

關說可以辦。

可是「我真的覺得這沒什麼問題」最難處理。

因為那不是犯罪。

那是位置感的失靈。

台灣社會仍然習慣用一套傳統道德回應這種失靈:位高者應知所退讓。擁有較多的人,不應再與普通人爭奪有限資源。這個直覺並不全錯。它保存了一件重要的事:權力愈大,自我節制的責任愈重。

但民主不能只等待一個懂得退讓的好官。

不要先要求孩子退出

所以最後,這場爭議可以留下的,不應該是:

市長的孩子以後都不能參加市政府計畫。

那會從反特權走到另一種不公平。

真正應該留下的是一套比道德譴責更好的規則:

家屬不必因為你的權力,失去一般人的權利。

你的權力卻必須因為家屬的參與,受到額外限制。

所以:

不要先要求孩子退出。

先要求權力退出。

讓市長不用證明自己是好人。

讓教育局不用等新聞爆發才解釋。

也讓一個十五歲的孩子不必替父親的政治身分接受全民審判。

規則事先說清楚。權力事先隔開。程序留下紀錄。

可以參加,就堂堂正正參加。需要迴避,就不用等輿論追上來才退。

這才叫制度。

民主真正的進步,不是期待下一個穿上官服的人比較謙卑。

而是讓任何一個穿上官服的人都知道:

衣服是公家的。

下班要還。


延伸閱讀|范疇原文

范疇,〈從「柯P現象」談台灣「民主」〉2015 一月20日

范疇在文中把國民黨稱為「家長式政黨」,但並沒有把問題停在國民黨,而是進一步指出:民主化之後,其他政黨同樣可能走向「為人民作主」。這篇可作為本文討論「官服不是某一政黨的遺傳基因,而是權力坐久之後可能產生的習慣」的原始思想脈絡。[閱讀范疇原文〈從「柯P現象」談台灣「民主」〉](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67/654071?utm_source=chatgpt.com)

范疇,〈推翻國民黨,還是推翻剛性政黨?〉2014 四月29日

范疇在這篇文章裡提醒:去掉 A,只得到「非 A」,並不會自動得到 B。換句話說,推翻國民黨,不等於民主問題就得到解決。本文因此把蔣萬安事件往前追問:真正需要拆掉的,究竟是一個政黨,還是一套讓權力逐漸把公共位置當成自己位置的政治習慣?[閱讀范疇原文〈推翻國民黨,還是推翻剛性政黨?〉](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67/102068?utm_source=chatgp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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