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台南花店拒單,重讀范疇的「平民三精神」
本文由 AI 依范疇公開文章所呈現的問題意識與思想脈絡延伸推演,非范疇本人文字。
台南一家花店,拒絕了一筆訂單。有人要訂花送給趙建銘醫師。店家確認收花人之後,決定不接。「孰可為,孰不可為!錢再賺就有。」事情很小。一筆生意而已。花店不做,客人可以另找一家。真正值得看的,也許不是這家花店站在哪一邊。而是:一個賣花的人,為什麼認為自己也有話要說?
范疇很多年前提出過「平民三精神」:誰怕誰?人不能欺負人。永遠不完全信任權威。
三句都不像政治理論。甚至很市井。可是范疇看到的,恰恰是台灣普通人身上一種很難被寫進政治學教科書的東西。
誰怕誰?
不是叫人逞強。而是:你有錢、有名、有位置,我也沒有因此消失。
花店老闆沒有什麼公權力。他不能決定法院怎麼判,不能決定媒體怎麼報,也不能要求別人跟他做相同的選擇。他手上只有自己的花。以及一筆生意接不接。他選了。我們可以贊成他的選擇。可以不贊成。甚至可以覺得沒有必要。但是,一個自由社會本來就不要求花店老闆沒有立場。
平民不是沒有立場的人。平民是仍然保有判斷的人。
他可以選邊。也可以不選邊。重要的是,那是他的選擇。這就是「誰怕誰」真正珍貴的地方。不是因為我一定是對的。而是我沒有因為你比較大,就先把自己取消掉。
人不能欺負人
可是,如果只有「誰怕誰」,事情很快就會出問題。因為一個昨天被欺負的人,今天也可能成為欺負別人的人。而且,這也包括我們自己。當一件事已經形成輿論,多數人很容易相信,自己是在替被欺負的人說話。
可是事情還沒有完全讀清楚以前,「人不能欺負人」保護的,不應該只有我們同情的那一方。
花店可以拒絕這一單。那是它的選擇。
但有權拒絕,不等於有權定罪。
一個人此刻不討喜,也仍然是一個人。
所以第二句馬上跟上來:人不能欺負人。這句話替第一句畫了一條界線。
我有我的立場。你也有。我可以拒絕。你可以批評我的拒絕。
我可以說不。你也可以不同意我的不。
自由從來不是大家最後得到同一個答案。
自由是我們答案不同的時候,仍然承認彼此有形成答案的資格。
所以「誰怕誰」如果翻成今天的語言,可以是:
I get a say too. 我也有話要說。
但是第二句會提醒我們,後面其實還有半句:
But so do you.
我有話要說。
你也有。
這可能比爭取自己的自由更難。
因為要求別人尊重我的立場很容易。
承認一個我不同意的人,也有形成自己立場的資格,才是自由真正開始工作的地方。
永遠不完全信任權威
第三句更難。
永遠不完全信任權威。
權威不一定是官員。醫師可以是權威。專家可以是權威。媒體可以是權威。名人可以是權威。演算法可以是權威。甚至「大家都這麼認為」,也可能成為權威。
所以,不完全信任權威,不是反對專業。也不是什麼都不相信。
它只是要求一個人,永遠替自己留下一點判斷。
專家的話,我聽。別人的經驗,我參考。大家都往那裡走,我也會看。
但是最後那一點——讓我自己想。甚至當我已經選邊,也一樣。我可以選邊。但不必把自己交給那一邊。
保有判斷,不只是敢於判斷。也包括敢於重新判斷。
新的資訊來了,我可以再看一次。
原來相信的事情出現裂縫,我可以承認那道裂縫。
這不是沒有立場。恰恰相反。這表示立場仍然是我的。
因為真正的主體性,不是永遠保持中立。也不是永遠站在中間。
而是:立場是我形成的,不是立場把我收編了。
主體性不能代議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范疇從「平民三精神」繼續往下推,最後會對代議制度提出問題。代議制度本來解決的是一個很實際的困難:幾百萬人、幾千萬人,不可能每天坐在一起治理。
所以我們選出代表。治理可以委託。
可是我們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中,多委託了一樣東西:判斷。
有人替我們決定什麼重要。有人替我們整理世界。有人替我們告訴我們應該生氣什麼、相信什麼、站在哪裡。久而久之,平民只剩下一件事:選擇已經準備好的答案。
可是「平民三精神」如果認真往下推,會冒出一句很麻煩的話:
我把事情委託給你處理,沒有把判斷力也交給你。
治理可以委託。
判斷不能完全委託。
制度可以代議。
主體性不能代議。
無印,不是無立場
這時候再回頭看范疇後來提出的「無印良國」,兩者其實離得沒有那麼遠。
無印良國最容易被誤解成另一個國名。
但「無印」真正有意思的地方,也許恰恰在於:
無印,不是無立場。
它不是要求所有人把自己的稜角磨掉。
不是大家不要爭。不是大家都站在中間。
一個良好的共同體,反而應該容得下一群有稜角的人。
有人選這邊。有人選那邊。有人暫時不選。
有人昨天這樣想,明天得到新的資訊,又改變想法。
重要的不是所有人最後站到同一個位置。
而是大家仍然可以一起生活。
這時候,「平民三精神」突然很像一套非常簡單的維運規則。
誰怕誰?你可以有自己。
人不能欺負人。也要容許別人有自己。
永遠不完全信任權威。不要把自己完全交出去。
三句話,最後都指向同一件事:主體性。
我有我的位置。你也有。我可以形成自己的立場。也承認你可以形成你的。
我可以相信。也保留重新判斷的能力。
這樣的平民,不需要等到有人告訴他「你是主人」,才開始成為主人。
他早就在生活裡練習了。
從人開始
所以,再回頭看台南那家花店。
我們不必替老闆頒發民主獎章。
也不必判定他的選擇就是標準答案。
恰恰相反。他只是一個平民。一個有自己的判斷、做了自己的選擇,也必須接受別人判斷與批評的平民。
這就夠有意思了。
因為台灣民主真正有生命的地方,從來不只在總統府、立法院或投票所。它還散落在早餐店、診所、學校、計程車、菜市場,以及一家花店裡。
很多人沒有讀過政治哲學。
也說不清楚什麼叫主體性。
可是他們知道:你不能欺負我。我也不能欺負你。
你說的話我會聽。但我不會全部相信。
至於我怎麼想——讓我自己想。
而且如果新的事情出現了,讓我再想一次。
這些話很小。小到不像一套政治理論。
可是,一個「良國」或許就是從這些地方開始。
不是先要求人民沒有立場。
而是讓人有能力形成自己的立場,也容得下別人形成自己的立場。
不是要求一個人一旦站了邊,就永遠守在原地。
而是即使站了邊,也仍然保有重新閱讀、重新判斷、重新選擇的能力。
不是先問這個國應該叫什麼名字。
而是先看看,生活在這裡的人,能不能彼此承認:
I get a say too.
But so do you.
無印良國,不是從名字開始。
從人開始。
范疇原文出處: 范疇,〈零售民主:投票就像去SEVEN-11〉,《聯合報鳴人堂》,2015 年 1 月 27 日。范疇在文前說明,該文寫於 2013 年,並於 2014 年 3 月收入《與中國無關——就台灣論台灣》。文中明確提出台灣的「平民三精神」:「誰怕誰?」「人不能欺負人」「永遠不完全信任權威。」
